热门资讯>资讯详情

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工作座谈会2021-11-15

        3月7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了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工作座谈会。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于会前与各位参会代表进行了会见。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刘宏伟副司长、合同处王恪处长、中国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杨元元副局长、行为监督处闫建东处长、法规部单明伟调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兼维权部主任卜祥瑞主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渣打银行等会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工商总局刘宏伟副司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工商总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格式合同检查工作的背景和基本情况,并指出工商机关对银行业进行格式合同检查具有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意义。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单明伟调研员重点介绍了近年来银监会对会员单位反映涉及工商局监管问题处理情况。


  各银行参会代表在会议中各自介绍了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致认为建立银行业与工商总局之间总对总的沟通模式将非常有助于银行业格式合同管理工作的完善。工商总局王恪处长向与会代表表达了进一步加强沟通的愿望,并解答了代表们的部分问题。


  中国银行业协会卜祥瑞首席法律顾问兼维权部主任对有关发言进行点评并提出了在工商局检查银行业格式合同管理工作中应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公权与私权、自律与维权、服务收费与依法合规经营、专业与专家等五个方面的关系。


  中国银行业协会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五项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做好对现行银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制度的系统化完善工作;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法律修订后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印发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建议工商部门能够明确材料报送范围与标准,尝试通过“总对总”方式,实现全方位的管理衔接;希望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法规部领导加强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帮助协会更好地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为各会员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建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格式合同检查工作中的自律作用,监管部门审慎采取行政处罚手段进行外部干预等内容。


  此次座谈会通过工商总局、银监会领导讲话以及自由讨论交流环节,明确了银行业格式合同检查工作中,建立“总对总”沟通机制的重要性。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在会后把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给各会员单位。会议达到了促进交流、统一认识、共谋发展的预期目标,取得了圆满成功。

热门资讯